就是夫妻结婚后
老公仍然跟他的父母住一起
老婆也仍然跟她的娘家父母住一起
然后夫妻想到对方家住时就随时回对方家住
然后小孩就轮流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住
(前提是两方的家很近,不会影响夫妻上班或小孩上学)
我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觉得如果女方跟公婆一起住会有婆媳问题
,但如果不跟公婆一起住,老人独居又很孤单,又缺乏即时的照顾,如果请外佣又很花钱
我比较希望小孩结婚后仍然跟父母一起住
这样父母才不会孤单,也能够得到即时的照顾
但是媳妇跟公婆一起住,媳妇会不自在
女婿跟岳父母一起住,女婿也会不自在
那为何不各自住各自的家呢?
今天我想跟老公一起睡,我就到公婆家过夜
明天我想跟老婆一起睡,我就到岳父母家过夜
其实这跟周末夫妻(有一方在外县市)或远距离夫妻(有一方在国外)很像啊
人家感情也很好啊(当然远距离是有可能会外遇啦,但问题是夫妻住一起也是一样会外遇啊)
所以为何不能结婚后,夫妻各自住各自的父母家,然后小孩轮流到对方家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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