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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4周严重畸胎 可有条件引产

今天的蕃薯藤看到的,希望各位妈妈不需要弄到这个,不过还是给大家参考一下

联合新闻网 记者陈惠惠/台北报导 2006-05-03 03:50

怀胎超过廿四周,一旦发现染色体异常或严重畸形该如何处理?台湾妇产科医学会拟定晚期终止妊娠準则,医师须先以打麻药等方式,待腹中胎儿没了生命迹象,才能引产。妇产科医学会前理事长台北医学院教授蔡明贤说,待医学会理事会通过準则后,会送到卫生署备查。卫生署国民健康局妇幼与优生保健组组长苏淑贞表示,「这部分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去年,马偕医院一位医师卅五周大患有唐氏症严重心脏病的胎儿流产,由于是从胎儿脐带注射局部麻醉剂,再予引产,儘管未违反优生保健法规定,仍引发外界关切。

过去,面对周数大的先天性异常个案,不少妇产科医师在无法说服父母留下又不愿动手执行人工流产的情况下,往往选择眼不见为净,转由私人诊所处理,在未足月情况下引产;有些胎儿则是生下来后等待自然死亡,对母亲有如酷刑般折磨。蔡明贤说,经过多次讨论,医学会伦理纪律委员会决议,超过廿四周的胎儿,若检查后证实染色体异常或严重畸形,在徵得母亲同意下,可以进行人工流产。值得注意的是,医学会也订出人工流产手术执行方法。蔡明贤说,经医学会讨论,超过廿四周的胎儿,医师须先以注射麻醉药等方式,让胎儿终止呼吸后才能引产。换句话说,引产出来的胎儿不能有生命迹象。

事实上,早在妇产科医学会订定準则前,马偕医院也订妊娠晚期流产準则,需经两位妇产科医师同意才能进行,并已送卫生署备查,但此案仍在讨论中。蔡明贤说,医学会讨论后,并未硬性规定要经两位妇产科医师同意才能进行,但若医师有疑虑,可会诊小儿遗传等相关医师后再决定。

台湾妇产科医学会表示,晚期终止妊娠本来就具争议性,讨论出此準则,是为了让医师有所遵循,不要背负过于沈重的「心理压力」,也避免外界冠上「杀胎」的罪名,此一準则也会报请卫生署备查。

苏淑贞说,现阶段优生保健法施行细则规定,人工流产应于妊娠廿四周内进行,但医疗行为不在此限,究竟帮畸形儿堕胎算不算医疗行为,恐怕还要等法规会讨论后才能确定。

对此,中山医学大学医学伦理教授戴正德抱持反对态度。他说,他并不反对乱伦强暴等特定情况下的堕胎,但晚期终止妊娠是非常争议性的议题,尤其反对因为胎儿有缺陷就决定结束生命。

有妇产科医师私下表示,準则就算订出来,不想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医师还是不会做,「毕竟医师的目的还是救人,要亲手终结胎儿的生命,很难下得了手。」这位医师表示,有些医师连减胎手术都不愿意碰。

最后编辑于:2022/12/07作者: 江西代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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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话题让我想到前年时,在怀孕24周发现得了妊娠毒血症在医院安了一个星期间,医生除尽量用药降低我的血压,还问我是否要引产,因为我的情况一直很不乐观!但是,我们夫妻俩迟迟无法决定是否要引产,一直拖到25周实才决定可是,医生说:宝宝在24周时引产生存机率微乎其微!但是依照规定在25周时引产,一定要急救!所以,我们的宝宝在出生后立刻送进新生儿加护病房,到50几天后才走!

    所以,不管是因任何问题而必需决定都是相当痛苦的事!对我们夫妻来说一辈子都无法忘怀!

  • 小臻妈妈看了好心疼,不只心疼宝宝更心疼你们

  • 我的宝宝是羊膜穿刺检查出染色体异常,医生23周多才告诉我们, 不过碍于医院设备及医师专业度考量,打算回娘家那找这方面权威的医师做引产,到现在我还是不能释怀,不知道引产的流程是怎么样,宝宝会被怎么处理,引产过程会不会有危险…真的25周以后引产就要急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