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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每月政府补助的2500元

台北市政府有补助育婴津贴,每月是2500元,补助到小朋友5岁

但前提是父母亲及小朋友须在同一户籍

因为我跟先生是住在新北市,户籍只有我先生一人

这样房子可以是自用住宅,房屋税也不用缴这么多

但我现在希望老公可以将户籍迁出到台北市(跟我同一户籍)

到时小朋友出生自然也登记在这个户籍名下

如此即符合台北市政府补助的条件

只是这样我们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新北市)户籍就没有人了

这样就不算自用住宅,那要多缴很多的税金吗?

难道要放弃这项福利吗?

最后编辑于:2024/07/30作者: 江西代孕新闻

发表评论

  • 若妳先生是新迁入

    好像要等满一年才可以请领

    相关规定你可能要问一下户政事务所

    育婴津贴每个月领2500

    一年也有30000

    我想房屋税应该没有那么高吧!!

  • 版妈已经怀宝宝了吗?

    如果有了再迁就来不及啰

    因为台北市双方父母户籍都要在台北市满1年才可以申请

    至于税金那些我就不懂了

    帮不上忙>"<

  • 要注意有家庭收入的限制唷以去年的收入为主年收入超过114万就没办法申请

  • 地价税的话

    自用住宅 02%

    非自用住宅 1%

    如果你们的直系亲属(父母)可以迁入的话一样算自用住宅

    建议直接打电话去国税局问

    我之前已经问过了(但是小笔记本忘了塞哪边XD)

    我去年也是为了这个补助动用了好多人口XDD

  • 请问妈妈们,我已经生了,但因为工作关係要搬到台北,请问可以申请2500的补助吗

  • 双方父母户籍都要在台北市满1年后

    才能申请补助

  • 所以条件至少有:

    1父母+婴儿在台北市同一户籍内,父母的户籍要满一年以上。

    2家庭年所得114万以下

    另外再补充一点,不知道会不会访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事实,也许会被取消补助(听说的啦)。不然大家不都把户籍迁到台北市、光领补助就够了。还是有实际居住事实再来领请,比较心安理得吧

    (原作者于 2011-07-07 13:18:16 重新编辑过)

  • 年收入限额不是114万喔,应该是税率未达20%(今年审查是依98年度的所得资料)

    下面是台北市社会局的说明

    *育儿津贴申请条件中所指税率未达20%大约是年收入多少钱?

    98年度父母双方综合所得税申报核定税率未达20%(含13%、6%及免缴税等),也就是家庭综合所得净额在109万元以下者;99年度因应税制改变,核定税率均20%以下(含12%、5%及免缴税等),也就家庭综合所得净额在113万元以下者。

    ※名词补充说明:综合所得净额=综合所得总额-免税额及扣除额。

  • 那如果父母双方都在台北市设籍满一年以上

    但是是不同住址

    这样也可以申请吗?

    还是一定要设籍在同一住址??

  • 只要父母双方都设籍台北市都可以,并不一定要同一地址

  • 还好可以不用同个地址

    不然前阵子为了学区问题才借寄别人的户口咧

  • 妈妈安好,

    房屋税若为住家用是12%空屋是2%

    公告现值每十万就差800元

    地价税若为住家用是千分之二空屋是千分之十

    公告现值每十万也是差800元

    如果房屋价值不高的话去领2500就划算了

    要把房屋税跟地价税单拿来算看看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