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难过,老闆叫我做到昨天
这家公司我从6月30日去上班
做到昨天,老闆拿薪水给我说妳看有没有算错,如果没有请签名
我问老闆为什么,老闆回我好聚好散,现在是适用期我不适合他们公司。
我说不适合的答案我不能接受,你要告诉我是如何的"不适合"。
我说这些天我不辞到不早退,也有加班叫我做什么就做。
效率慢你应该也会讲吧!!(通常去做的人,第二天就会被叫快一点)
总要告诉我的真正理由吧!!
就算我有你认为的缺点也要告诉我让我修正,连机会都没有给我就叫我走。我从出社会到现在也十几年了,第一次被老闆讲"你就做到今天"。我真的无法接受。
最后老闆说"因为我带同事去讲加班"的事,让他很没面子。
我说我跟那个同事想法一样,所以一起去找你沟通。
况且当下你也OK。
你却认为是我带头,我真的无法可说。
而且才这样你就要叫我走,我终于知道公司的流动率会那么快了。
(一家小公司营业了6年同时缺会计,业务助理仓管到昨天做最久的2个车缝不到1年,司机跟採购大约4个月,会计缺人,业务助理跟仓管通通都做大约10几天)
我说我第一天进公司你们也没帮我们加入劳健保,
我想到目前应该也都没加入吧!!
甚至我影印身份証资料都给老闆娘,老闆娘还找不到要我再写给她。
那么重要的身份証影本就随便丢,我也没说什么。
我现在只是要把我签名的影印薪水明细(打卡资料)带走你不愿意,
真不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
你那么不相信我,那我包包现在放在楼下我也很担心,我知道那个同事也在楼下所以我就冲下去拿包包,对着她说,老闆说是我带妳去跟他讲加班的事。她当下就对老闆说,不是呀!!是我先去找她,2个人讲好才去找你的呀。老闆就对我说这不关她的事,(我心里也早有底,就是你不喜欢我)就这样我边走边再看薪水算法,06/30到7/11日是12天,他算8天的薪水及加班费3小时,以一小时90元算,我跟他走到办公室跟他说,老闆当初我应徵的是领月薪,你这样假日的薪水应该要付我吧!!后来他就再算4天的薪水给我。我就走了。
我内心想着,我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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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为妳关了这扇窗, 也会帮妳开另一扇窗, 加油!
好在你走了
再待下去也不好
要相信天底下好人比烂人多,
现在只是遇到烂人,并不代表永远都会有这种坏运气
不要否定自己,妳只是运气不好而已
上帝为妳关了这扇窗, 也会帮妳开另一扇窗, 加油! +1
换角度想想
你花12天就知道老闆不好
全台有2300万人,总有几个瑕疵不良品
祝版妈整装再次出发,不需要在把自己埋进不好情绪当中
加油!
撇开公司本身的体质不谈
妳算新人,以后记得不要再跟同事一起去找老闆argue事情
据理力争没有不对
但妳才去几天? 人家难免感冒
要学到教训 而不是只看到老闆的差公司的差
还好你走了!
不然损失会更大
你一定会找到适合你的工作!
老天爷不会亏待你的!
加油!
谢谢妈妈们的安慰
尤其是6楼妈妈说的我会记得这次的教训
以后不会再跟同事去找老闆argue事情了
因为老闆叫我们每天多加一个小时,
每天要有一个再轮流多延长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每天原本6点下班改7点下班有一个要8点才能下班)
4个人轮
可是有一个说不做了,
另一个又请假我们也不确定他到底要不要做。
(因为大家都算是新人)
就只胜我跟另一个,
我们那个时候心想如果流动率再那么高
那我们俩个永远都必须这么的轮
所以她才说要去跟老闆讲看看
看能不能不要轮然后周一到周四加到7点就好
老闆那时也说好
留下来加的班都是因为流动率高造成的工作量
并不是很急须要应付客人出货
总不能人员来来去去的请不到适合的人
久了对做久的人也是一种负担
唉因为我比那同事年长比较多也算我比较活泼爱聊天就认为是我带头。
结果那个老闆拿我开刀
因为自己的鸡婆害了自己
你要感谢他让你不用在那痛苦 才12天而已
我当初去打工 也是遇到不平衡的事情
老闆宠另外一个 但是重点跟他一起做事的时候
他只会叫别人做 自己都不做
后来老闆跟我说 做到某天就好了
我后来写简讯给他 我说 钱我不拿了
等你们哪天倒店 我会来放鞭炮的
果然后来倒掉了
一个不会管理的公司 是不会长久的
你可以快点找到更好了
跟老板要资遣费
劳基法现在没有试用期或是适用期了
就算是适用期叫员工走人也是要给十天的预告期及资遣费
没有就去劳工局告他
现在哪有甚么试不试用期,
劳健保在员工上班第一天就要投保了
资遣也该有资遣费吧!
你又不是自愿离职,
非自愿离职书请签给我
基于以上,
我不只要安慰你,
我还要给你大大的申诉勇气去向劳工局申诉
反正也回不去了,
就把他搞大一点
找工作 他找适合的 你找合适的 没什么面子问题
至于版妈描述的公司及运作方式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现在走 刚好而已
上帝为妳关了这扇窗, 也会帮妳开另一扇窗, 加油!
+1
你会找到更好的工作加油!!
妳只浪费了十二天
我浪费了十二年
请问楼上的妈妈如何搞大申诉呢
我有打电话去劳工安全检查所
结果他问我是那方面的问题
我说如果是消防设备他回要去消防局
我说如果是劳健保他叫我去劳保局
我说可是我网路查是要打来这里就可以了耶
我说那这里是负责什么的他回我劳工卫生安全
我就再也不知道怎么问了
于是他帮我转接到综合规画
他叫我直接去市政府的网站有个市长信箱处理比较快
版妈,
楼上的妈妈是请妳去劳工局投诉老闆以试用期为理由,没有资遣
是的
就是这样
他没有遵守劳基法规定
劳基法第11,12条看一下
(原作者于 2011-07-12 16:11:08 重新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