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1日电)台东市1 对游姓和陈姓夫妻,去年协议离婚;不过,妻子事后前往台东地检署自首伪造离婚证人签名,不仅吃上伪造文书官司,台东地方法院也判决2人离婚无效。
陈姓妇人发现丈夫外遇,夫妻经常因此争吵,感情不睦,2人去年11月4日协议离婚,前往台东市户政事务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上的证人是双方母亲。
未料,今年5 月,双方母亲觉得「还是不要离婚好」,劝2 夫妻和好,但是丈夫不愿意,执意离婚,妻子于是前往台东地检署自首「伪造证人」。
陈姓妇女向检察官表示,离婚协议书上的2 名证人印鉴和签字都是伪造的,也没有经过双方母亲同意,检察官传唤双方母亲,2 人也表示没有在离婚协议书签名。台东地检署日前将游姓和陈姓夫妻依伪造文书提起公诉。日前陈妇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确认离婚契约无效」之诉,台东地方法院判决陈妇胜诉。
判决书表示,夫妻2 人离婚协议书上的证人并未亲自于离婚协议书签名盖章,也未于协议离婚当时直接见闻2 人确有离婚的合意,因此2人的婚姻关係仍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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