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知道 原来买屋可以这样要求
理由是楼上有神坛 而且很吵
认定前屋主是为了售屋 蓄意欺骗
前屋主购屋至今已有7年 2个孩子在这里出生长大
新生儿对噪音的忍受程度如何 相信大家都知道
近两年前屋主南下 将房屋租给知名集团工程师 也未听过抱怨有噪音
房客退租后 每逢假日 前屋主全家回去渡假 也没听到什么声响
买方声称 管理员告知 前屋主是因为受不了噪音 才搬家
经前屋主要求确认后 才改口说是自己猜测的
在交易过程 买方未曾询问 周遭是否有神坛
也已多次前往看屋
这样能算是前屋主的过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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