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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一个多月 买方要求原价买回

现在才知道 原来买屋可以这样要求

理由是楼上有神坛 而且很吵

认定前屋主是为了售屋 蓄意欺骗

前屋主购屋至今已有7年 2个孩子在这里出生长大

新生儿对噪音的忍受程度如何 相信大家都知道

近两年前屋主南下 将房屋租给知名集团工程师 也未听过抱怨有噪音

房客退租后 每逢假日 前屋主全家回去渡假 也没听到什么声响

买方声称 管理员告知 前屋主是因为受不了噪音 才搬家

经前屋主要求确认后 才改口说是自己猜测的

在交易过程 买方未曾询问 周遭是否有神坛

也已多次前往看屋

这样能算是前屋主的过失吗

最后编辑于:2023/04/06作者: 江西代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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