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与里干事电话对话,
我:「你好,我想申请低收入户」
里:「爸妈超过65了吗?先说一下你的状况」
我:「爸爸未超过65未同住,未婚,和小孩一起住,长期失业」
里:「那没办法过,一般来说都会算父亲进去」
我:「我有看网站,有修改条文: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事实之特定境遇单亲家庭直系血亲尊亲属,不列入计算人口」
里:「我不知道妳看什么网站,一般都会算进去」
我:「我看的是"社会局公布的网站"」
里:「是喔那妳来申请看看」
这么挑衅的回答,去了浪费时间,再打给社会处问详细。
以下重点摘要
我:「我有看网站,有修改条文: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事实之特定境遇单亲家庭直系血亲尊亲属,不列入计算人口」
社:「那是指遭遗弃的老人及身障者」
我:「这样哦,真的没辨法吗?按照条文来看,我应该符合条件才是」
社:「是这样没错,但审核的还是要依据(停顿)」
我:「实际面吗?」
社:「对,实际面。况且无扶养事实这点很难举证」
我:「所以我才打来问要如何举证,如果社会局都说不出个方法,那我们要怎么做呢?我顶多请爸爸签个切结书」
社:「这也是妳是未婚生子 ,不符合本法特定境遇单亲家庭的认定」
我:「这样啊那未婚生子,不就是弱势中的弱势了?」
社:「也不能这样说,还是有家庭愿意支持未婚生子的妈妈」
无言,这么主观又天真的回覆,不知道怎么接。难道在社会局工作的人都这么天真吗?充满世界和平的想法吗?
这几天常常会有不该有的念头,下礼拜国小就要开学了,运动服还没买,鞋子也没买,注册费不知道多少,口袋掏不出钱买碗鲁肉饭,就算找到工作也是十月才入帐,以前看人家付不出营养午餐的钱,觉得很可怜,现在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
笔下留情,勿当那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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