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已经1年2各月了
公司却决定要资遣我们部门的6个年资浅的人(包括我)
要我们做到2月底
7天的特休假如果没休可领现金
8天谋职假也会给我们
遣散费发半薪(没年终)
我就想请育婴假(我女儿现在1岁7个多月)
希望公司能先让我留职停薪请育婴假
我主管先帮我找人事小姐询问
她问一些问题之后就说:
妳小孩不是在任职我们公司时生产的
所以妳应该不能请育婴假
再加上如果当初妳来我们公司上班说要请育婴假
我们一定会考量是否让你来上班
我就回她:
我不清楚我小孩不是在任职我们公司时生产的所以不能请育婴假
我只知道小孩满3岁前父母一方可以请育婴假半年
后来人事小姐说要打去劳工局询问
问好之后跟我说应该可以请了
今天一早上班主管跟我说人事经理有事要找我
要谈育婴假的事
经理一开口就说:
因为妳是要被资遣的
所以以后并没有妳这个职位
如果你坚持要请育婴假
你最多只能请2各月(因为我只能做到2月底)
这样对你来说很不划算
而且请育婴假
7天特休没了
8天谋职假也没了
资遣费也没了
我们为了妳的问题也有打去问劳工局
也有跟法务谈过
所以妳还要请育婴假吗?
听她说完我脑中1片空白
我说我在想想然后就结束对话
之后我打去劳工局询问
劳工局人员对我说:
你们公司的做法并无违法
妳唯一能做的就是跟公司沟通
请他通融让你请育婴假
请完育婴假在资遣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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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管是说还要帮我去争取
但是我觉得今天人事经理都直接来找我了
就表明他们不愿延长我留职停薪
今天我被资遣也不是我愿意的
更何况公司部门都还在
我的工作也有人做
只是职称不同
公司就以"没有我这职称"不让我请半年
我真的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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