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牧群╱台北报导】女美容师吴惠美与已婚戴姓男子外遇,一年后不满男方要分手,花四十一万元欲委託国华徵信破坏对方婚姻,事后认为国华没照办提告诈欺并求偿,不过徵信员出庭否认指控,契约也未注明此事,日前吴女刑民事诉讼都败诉,民事法官还强调,就算徵信社承诺破坏婚姻,契约也会因违反善良风俗而无效。
得不偿失
单身清秀的吴惠美(二十八岁)受访时懊悔说:「奉劝天下女性千万别当第三者,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自己,也不要轻信徵信社能帮你挽回感情。」国华方面则回应说:「法院已判决吴女败诉,如果她再乱讲话,一定告她妨害名誉
吴女表示,她三年前与大她十多岁的戴姓男子发生不伦恋,当时知道他已婚,但戴男常说与妻子不睦,迟早离婚,她才怀着憧憬交往,不料一年多后,男方却疏远她,她痛苦之际,正好看到公车上的国华徵信广告,服务项目包括挽回感情,决定放手一搏。
吴女上网向国华一名罗姓客服人员询问,对方表示可挽回及破坏感情,但费用要一百万元,她没这么多钱,于是前年九月先花八万元由国华一名张姓男员工帮她调查戴家夫妻行蹤。
但吴女找徵信社的目的是希望男友回到她身边,不光调查行蹤。她表示,前年十一月,国华员工卢锦盛表示可帮她找帅哥接近戴妻,破坏戴家夫妻感情,但要价四十五万元,她于是陆续付了四十一万元,其中四十万元是向银行借的,卢男则拍了些戴妻日常活动影片,并对戴家电话偷录音给她听。
吴女指控,前年十二月中旬,卢男说安排的帅哥已与戴妻搭上线,且两人约好隔天见面,但她想起前几天才从电话录音听到戴家夫妻那个礼拜要到欧洲旅行,戴妻不可能在台湾,认为自己被耍了,愤而于去年五月控告卢男诈欺,但因委託契约上只勾选「个人素行」调查,而卢男确有跟监拍照,获检方不起诉。
业者坚称无此业务
吴女另向法院提起民事返还费用诉讼,要求卢男及国华连带还她三十万元,但卢男出庭坚称未承诺搞破坏,国华也强调不可能做破坏感情这种不道德的事,吴女则拿出与国华罗姓客服人员的网路对话纪录,其中罗表示「五十万只能破坏感情」「破坏加挽回很少低于一百万」,强调国华确实有破坏感情的业务。
台北地院认定,网路对话纪录为真,但契约上载明是「个人素行」调查,并无约定破坏挽回感情,况且,就算国华员工真的承诺搞破坏,契约也违背善良风俗,依法无效,判她败诉,吴女不服上诉,二审日前仍判她败诉。
徵信业者破坏或挽回感情手法
◎僱用俊俏牛郎去勾引情妇,让丈夫发现情妇水性杨花而斩断不伦恋;或找貌美酒女勾引丈夫,设法使情妇知悉情郎劈腿,吵架分手
◎教妻子打扮学讲笑话及丈夫有兴趣的话题
◎教妻子装生病或适时大哭,使外遇丈夫心疼内疚
◎和酒女串通,趁丈夫买春录下嘿咻过程或拍丈夫上宾馆的照片寄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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